党纪学习教育丨违规为特定关系人谋利的情形和处分规定
1.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适用这一规定的前提,是党员干部不知道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
默许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物怎样定性
第一,周某某系杨元辉的特定关系人,其接受请托人的请托,并将请托事项转请托给杨元辉,杨元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默许周某某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二人的行为侵犯了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在某机动车检测站项目建设过程中,周某某明确向杨元辉转达马某请托,并告知其马某承诺会出资帮助其入股某机动车检测...
非法收受财物3893万余元 张福生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非法收受财物3893万余元张福生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2024年10月9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福生受贿案,对被告人张福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查封、扣押在案的张福生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
党员领导干部与特定关系人共同受贿案 主犯从犯如何认定
赵慧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受贿行为的,对特定关系人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同时该意见规定了特定关系人的范围,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被告人徐骋与被告人徐娟自2009年以来保...
研讨| 受贿罪中收受财产性利益若干问题辨析
有主性是指财物必须与特定主体相关联,无主物不能成为财产犯罪的对象,特定主体的财物遭受损失的情况下,对方相应行为才可能认定为犯罪;管理可能性是指,财物必须能够由行为人所支配,如果没有支配关系,行为人无法以非法手段控制财物,则相应犯罪不能成立;特定到职务犯罪,财物还必须具有职务关联性,财物必须是职务行为的对价...
以案明纪释法丨受贿罪中收受财产性利益若干问题辨析
有主性是指财物必须与特定主体相关联,无主物不能成为财产犯罪的对象,特定主体的财物遭受损失的情况下,对方相应行为才可能认定为犯罪;管理可能性是指,财物必须能够由行为人所支配,如果没有支配关系,行为人无法以非法手段控制财物,则相应犯罪不能成立;特定到职务犯罪,财物还必须具有职务关联性,财物必须是职务行为的对价...
默许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物怎样定性 从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原县委...
第一,周某某系杨元辉的特定关系人,其接受请托人的请托,并将请托事项转请托给杨元辉,杨元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默许周某某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二人的行为侵犯了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在某机动车检测站项目建设过程中,周某某明确向杨元辉转达马某请托,并告知其马某承诺会出资帮助其入股某机动车检测...
让请托人向指定的第三方支付财物如何定性
让请托人向指定的第三方支付财物如何定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实践中,要准确理解“收受他人财物”的含义。不能机械地仅仅理解为由国家工作人员本人或有共同利益的关系人实际收受或占有,才属于收受请托人财物。对于在...
...把握离职或者退(离)休后为他人谋取利益、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
党纪学习教育丨纪律处分条例丨如何理解和把握离职或者退(离)休后为他人谋取利益、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松岭区人民法院向上滑动看下一个原标题:《党纪学习教育丨纪律处分条例丨如何理解和把握离职或者退(离)休后为他人谋取利益、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规定?》...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九十七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